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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斌: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动员暨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普查中心           更新时间:2008-10-22 11:58:17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动员暨宣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作进一步的安排与部署,以确保经济普查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刚才,顺发同志通报了我市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部署;李红同志就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作了安排,为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查工作提供了思路、点明了重点、指明了方向,讲得很好,我都赞同。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高度统一思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普查目的是要全面掌握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可以为中央和省市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宏观管理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又可以充分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的最新成果,检验我市各项政策的执行成效;还可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现在离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已经不到70天时间,目前,即将进行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把普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科学筹划,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第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一次重大的社会总动员,也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参加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质量标准和部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特别是在10月、11月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阶段,更要深入普查办现场办公,深入普查小区掌握第一手资料,准确了解清查工作质量和进展情况,及时调度清查工作。各级工商、税务、质监、编制、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估,确保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普查资料的准确性;同时,要积极参与单位清查,协助做好对清查结果的审核与认定工作。服务业统计工作是我市的薄弱环节,要利用普查契机,把涉及市直50多家归口管理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第三,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次经济普查各级政府都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各级政府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有关负责人要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将经济普查列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评,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经普领导小组要围绕单位清查和普查正式登记两个核心环节,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挂帅,确保普查质量、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等落实到位。对工作消极被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进行严肃问责。
  第四,要广泛宣传发动。搞好经济普查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与中宣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本次会议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在单位清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联合行动,掀起经济普查的宣传高潮。宣传部门、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等职能单位,要积极主动承担起宣传工作的业务和责任,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

第五,要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好普查经费。目前,我市有的县(市)区普查经费落实情况还不理想,特别是两员补助还没有落实。会议之后,各地要根据经济普查的对象数量、普查工作的难度等实际情况,尽快确定经济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经济普查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新增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普查、招聘人员补贴,以及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为普查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各普查单位对普查经费也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用出好的成效。

同志们,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交给我市的一项重要经济任务,也是今明两年全市各级政府承担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加强协调,扎实工作,确保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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