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普办部署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08年10月开展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9月16日上午,岳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晓朝宾馆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 本次单位清查,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原则,按照行政区划界定,实行“在地登记”、“地毯式”清查的方法,清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岳阳市范围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包括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在内的所有的国民经济行业。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吴顺发到会作了动员报告。他指出,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已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普查机构组建基本完成;二是普查经费物资逐步落实;三是业务培训准备就绪;四是市级综合试点完成;五是部门配合基本顺利;六是普查宣传初具声势。
吴顺发对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各地单位清查要不重不漏;二是人员选调培训要认真把关;三是经普宣传声势要持续升温;四是数据质量控制要及早部署。
吴顺发最后强调,各级普查人员要在“认真”二字上狠下功夫。在精神状态上要始终“充满激情”;在工作部署上要体现“重中之重”;在思想意识上要克服“两种情绪”,即麻痹情绪和畏难情绪;在具体行动上要抓好“每个细节”;在措施保障上要确保“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物资准备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
会议由市统计局副局长、经普办主任焦铎辉主持并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单位清查是普查登记前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关系到全市的普查数据能否真实反映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规模和行业结构。他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围绕这个标准,坚持“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数据处理,落实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会后,市经普办对单位清查办法、单位划分规定、普查区划分和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作责任、清查表填报等进行了2天的业务培训。
全市12个县市区的经普办主任、业务骨干,市统计局各专业科负责人和经普办的全体工作人员等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