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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简报(第四期)
文章来源:普查中心           更新时间:2008-10-24 16:47:33

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动员部署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和宣传工作

 

    10月21日上午,市政府在5楼会议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和普查宣传工作。何林福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郭振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统计局局长、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吴顺发作了工作报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红作了宣传动员讲话。

    郭振斌指出,现在离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已经不到70天时间,目前,全市正在进行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把普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科学筹划,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他着重强调以下四点: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经济普查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按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质量标准和部门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特别是在10月、11月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阶段,更要深入普查办现场办公,深入普查小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度清查工作。各级工商、税务、质监、编制、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登记资料的整理、分析和评估,确保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普查资料的准确性。服务业统计工作是我市的薄弱环节,要利用普查契机,把涉及市直50多家归口管理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第二,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实施普查的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级政府要将经济普查列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评,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经普领导小组要围绕单位清查和普查正式登记两个核心环节,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挂帅,确保普查质量、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等落实到位。对工作消极被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造成较大影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进行严肃问责; 第三,要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与中宣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本次会议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普查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单位清查和正式登记阶段,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联合行动,掀起经济普查的宣传高潮。宣传部门、岳阳晚报、岳阳电视台等职能单位,要积极主动承担起宣传工作的业务和责任,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 第四,要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经济普查的对象数量、普查工作的难度等实际情况,尽快确定经济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经济普查经费预算,要充分考虑新增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普查、招聘人员补贴,以及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为普查提供足额的经费保障。

  吴顺发通报了全市经济普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如何精心组织好全市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动员: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单位清查工作;2、严密组织,务必搞全、搞实、搞准单位清查;3、继续抓紧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4、做好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5、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工作。

    李红在会上就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动员:一是要把开展经济普查宣传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来认识;二是要把搞好经济普查宣传作为宣传工作服务大局的一件实事来看待;三是要把组织好经济普查宣传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一件要事来落实。并强调做到三个“尽快”: 第一,组织工作要尽快到位;第二,新闻宣传要尽快升温;第三,社会宣传要尽快启动。

    参加市主会场的人员有: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和宣传科、市直有关部门、市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及市计局有关人员共70多人参加会议。县、市、区的政府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市主要新闻媒体派记者对会议进行了采访。

                                                   (市经普办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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