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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市中心城区范围第二次经济普查地域界线与归属权限的通知
岳经普办【2008】 17 号
文章来源:普查中心           更新时间:2008-10-31 16:12:27

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搞好我市中心城区范围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岳阳市制定的《地域划分细则》等有关精神,结合10月30日三区经普办主任座谈协商会议形成的意见,在坚持普查在地原则的前提下,对三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地域范围明确如下:
  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查范围
  1、 方位范围:

 东边:以所属各乡镇自然行政村区划为界;

 南边:以北港湖为界;

 西边:以王家河为界;

 北边:以王家畈路以北的工业园征收范围为界。

2、特殊安排:

生产地在楼区的伯恩能源、昌德化工两个单位。 
  二、南湖风景区普查范围
  1、德胜南路:除蓝剑大厦后面的新宇小区及菜市场(划归楼区)以外的范围;

2、南湖社区(划归楼区)以外的范围;

3、湖滨园艺场:除飘尾、岳阳湖州综合开发中心(划归岳阳县);湘北水运公司所处地段(划归楼区)以外的范围(包括警校、公安干校、政法干部培训中心、戒毒所、收容所、拘留所、警犬基地、特殊病人治疗中心)。
   三、岳阳楼区普查范围
   除划归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湖风景区普查范围以外的为岳阳楼区普查范围。
  上述普查地域划分后如有争议的地方,请三区经普办协商解决。

本通知仅限于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期限有效。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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