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进入单位清查、登记阶段。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是保证经济普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认真搞好全市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根据市委宣部和市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李克强副总理有关经济普查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宣传媒介,结合各地不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为经济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让各级党政领导了解经济普查的意义和目的,让参与经济普查的工作人员充分掌握经济普查的方法与内容,让广大群众了解在经济普查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做到家喻户晓,为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工作原则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动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在各级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级宣传部门、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制定宣传计划,设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或宣传组,调配专职人员,列支必要的宣传经费,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经普宣传的各项工作,保障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宣传内容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有关文件、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对普查对象的要求;宣传全市经济普查重大活动等。
五、时间安排
为配合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我市分为两个阶段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①10月份启动单位清查摸底阶段的宣传工作;②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5日,在入户登记阶段开展全市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
六、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市级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市直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报道
1、做好动态报道。岳阳晚报、岳阳人民广播电台、岳阳电视综合频道、公共频道、政府信息网、岳阳新闻网、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报等各媒体根据全市经济普查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和消息,刊登、播发经济普查倒计时、标语口号和宣传词。
2、做好深度报道。各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及时刊播“解读经济普查”系列专访,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经济普查知识,做好深度报道。
3、做好集中报道。根据全市经济普查的重大活动,及时做好集中报道。包括集中宣传单位清查的办法以及对普查对象的要求,报道全市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工作动态;在岳阳楼区开展的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经济普查登记首日市政府领导现场视察等等。
(二)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摸底阶段的宣传活动
1、10月 21 日,市政府在岳阳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和贯彻国务院、省经普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重点部署单位清查阶段和普查登记阶段的专题宣传工作。
2、刊登《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清查的公告》
3、刊登《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4、宣唱经普之歌——《经普、光荣的使命》。下发《经普、光荣的使命》词曲,。组织各地电台、报刊、网络广泛播发。
5、向各地分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手册》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员手册》
6、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布置,组织开展“2008’经普感怀”有奖征文活动,等等。
7、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悬挂单位清查宣传横幅。
(三)组织开展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活动
1、分发经普宣传资料。转发国务院经普办和省经普办制作的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片、宣传片等。
3、在“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12月4日,在岳阳市城区中心,集中悬挂宣传横幅、气球,设立咨询台,发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4、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5日,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以岳阳楼区为示范,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经济普查宣传周活动。全市各级宣传部、经普办联合全面启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市上下联动的经济普查环境和舆论氛围。
5、2008年12月底前,电视访谈经济普查。
6、2009年1月1日,市经普办、岳阳楼区经普办在中心城区开展“岳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首日启动仪式”,组织普查工作人员宣誓,请市政府领导到普查现场看望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检查和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
七、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做好部门沟通联系和上下级联系。
3、组织经济普查市级宣传活动。
4、开展对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普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5、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等显要位置设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2块。
(二)县市区委宣传部与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1、设立经普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或宣传组,实行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调配专职工作人员,确定责任人。
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和督促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展经济普查宣传。
4、在单位清查摸底阶段和普查登记阶段,联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城市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等显要位置设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块。要在车站、商场等城市繁华地段、农村集镇、交通路口等显要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窗,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其中宣传口号和宣传广告词各10条。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日、宣传周或宣传一条街活动。
5、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计划,开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宣传活动。
岳 阳 市 委 宣 传 部
岳阳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2008年10月21日 |